关于对离任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告
审计公告〔2022〕第3号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组织部《关于对叶敏等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函》审计处决定成立审计组,自2022年4月7日起,对丁春荣同志2014.04-2021.04担任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院长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向审计组反映,同时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审计组组长:王芳
审计组成员:陶洁武 舒蓉 刘香
联系电话:审计组 0879-3050605
纪检处 0879-3027115
普洱学院审计处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