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及工作职责
部门职能
审计处是负责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校行政直接领导下,积极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对学校开展的各项审计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和学校的相关制度,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防范风险,提高资源利用效益,实现学校事业目标。
主要职能:实施监督、评价、控制和提供咨询服务。
工作职责
一、承担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督促落实审计委员会决定的有关事项;
二、对学校所属部门、二级学院的以下经济事项进行审计:
1.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
2.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
3.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5.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6.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
三、对学校所属部门、二级学院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四、协助审计委员会、学校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