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召开2024年第11次处务会

作者: 时间:2024-11-27 点击数:


2024年11月25日,审计处组织召开2024年第11次处务会,审计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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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对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作出重要指示精神。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具有很强的政治性、针对性、指导性,为我们做好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会议要求,要深刻领悟、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深刻汲取教训,时刻保持警惕,确保安全。

会议接着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为云南的现代化发展贡献力量。会议要求,全体与会人员要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召开2024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清廉学校建设工作部署会暨警示教育会会议精神。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会议要求,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清廉学校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传达了学校关于考核2024年科研工作量的通知要求。会议指出,今年将严格按照《普洱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执行科研工作量考核,有职称的教职工需完成一定的科研基础工作量。未完成科研基础工作量的教职工,将按照规定扣发部分岗位绩效。会议要求,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科学研究,通过参与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等方式,不断提升自己的科研能力和水平。

会议审议通过了根据法律意见修改后的《普洱学院领导干部任前经济责任告知办法》《普洱学院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普洱学院科研经费审计实施办法》三项制度的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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