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2023〕第1号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组织部《关于对陈黎黎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函》《关于对张宏等二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函》,审计处决定成立审计组,自2023年1月9日起,对陈黎黎(原农林学院党总支书记)、张宏(原外国语学院党总支书记)、王江华(原工会主席)等3名离任处级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向审计组反映,同时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审计组组长:王芳
审计组成员:韩玲 舒蓉 陶洁武
联系电话:0879-3050605
审计处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