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2023〕第4号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对文婷等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函》《关于对尹爱军等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函》的要求,审计处决定成立审计组,对白健(原人文学院院长)、郑立功(原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书记)、殷守刚(原人文学院党总支书记)、薛敬梅(原“一带一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罗承松(原东盟学院党支部书记、普洱市南亚东南亚研究院院长)5名离任处级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向审计组反映,同时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审计组组长:王 芳
审计组成员:舒 蓉 杨安然 韩 玲
联系电话:0879-3050605
审计处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