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2024〕2号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普洱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普院发〔2023〕54号)和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对周顺东等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函》的要求,审计处决定成立审计组,自2024年3月11日起,对周顺东(2016.10-2023.03任招生就业处处长、就业处处长)、王宏昆(2016.10-2023.03任安全保卫处处长、保卫处处长)、李兵(2019.04-2023.03任理工学院院长)等3名离任处级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向审计组反映,同时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审计组组长:周剑云
审计组成员:舒 蓉 杨安然 韩 玲
联系电话:0879-3050605
审计处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