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周清松等2名离任处级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告

作者: 时间:2025-06-09 点击数:

审计公告〔20253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普洱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普院发〔202354号)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对周清松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函》《关于对叶敏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函的要求,审计处决定成立审计组,2025612日起,周清松(2021.12-2024.06任团委书记)、叶敏(2021.04-2025.05任党委委员、统战部部长)等2名处级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向审计组反映,同时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审计组组长:周剑云

审计组成员:舒  蓉  杨安然   韩  玲     

联系电话0879-3050605

 

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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