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2025〕2号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普洱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普院发〔2023〕54号)及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对叶敏等同志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函》《关于对毛文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函》的要求,审计处决定成立审计组,自2025年6月12日起,对李耀萍(2021.07-2025.05任财务处处长)、邱成相(2020.09-2025.05任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主任)、王建勋(2019.12-2021.07任资产管理处处长;2021.07-2025.05任资产管理中心主任)、毛文(2021.09-2025.04任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院长)等4名处级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向审计组反映,同时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审计组组长:张红雪
审计组成员:罗 莎 段廉政 舒 蓉 杨安然
联系电话:0879-3050605
审计处
2025年6月9日